律师解析:若在借贷关系明确之后进行离婚手续且房产进行了转让,那么这一行为很有可能对债权人生财上造成重大影响。 通常情况下,假如这笔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产生的,即便已经离婚并且房产实施了过户手续,法院仍有权指令离婚夫妇双方共担还款义务。 在此假设中,倘若离婚夫妇通过签订协议将房产部分转让给其中一位伴侣,旨在规避偿还的债务问题,债权人同样能根据法律基本原则质疑此种转让行为是否有效。 原因在于,这种行为很容易被认定为蓄意隐匿财产,直接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、放弃债权担保、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,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 |